会议审议与召开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5]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8]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35]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二分之一且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当选[37]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2]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持有的股份在消除情形前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6] 授权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公告要求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列明[5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2] 董事补选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超过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含)以上,缺额董事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40]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含)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40] 投票结果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4]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3]
科隆新材(9200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