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3]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决定[1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16] 交易计算与报告 - 公司进行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已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18] -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规定标准,需提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22]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投资类型 - 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能随时变现的投资[8] - 长期投资指投资期限超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9] 决策与实施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总经理为实施主要负责人[26] - 短期投资计划由投资评审小组评估编制,按权限审批后实施[29] - 有价证券投资执行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24] - 长期投资需经初步评估、调研论证、编制报告,按权限审批[32] - 长期投资项目应签订合同或协议,经法务审核和有权机构批准[34] 监督与管理 - 投资评审小组对投资项目全程监督,项目实行季报制[35]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37][38]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公司应派出董事和管理人员[40][41] 财务核算与披露 - 财务部对投资活动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年末检查长短期投资[43] - 被投资公司每月报送财务报表,子公司按要求提供资料[44] - 公司应按规定对对外投资事项及时披露[48]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含义相同[50] - 公司对外投资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0]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执行[5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及修改[50] - 制度发布主体为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51]
科隆新材(92009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