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监事会制度将废止[1] 股份与股东权益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7] 股东会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3]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五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0] - 董事会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5]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34] 专门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39]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40]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1]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4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3]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5]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6]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0] - 清算组应自成立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渠道公告[51]
士兰微(600460) - 杭州士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