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铝业(600219)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资金要求 - 委托理财资金须为闲置资金,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5] 审议规则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成交金额或利润达一定标准需董事会审议[7]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成交金额或利润更高标准需股东会审议[8]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资金相关工作[12] - 证券部负责委托理财信息披露工作[10] 流程管理 - 子公司委托理财需申请、评估和审批[13] - 委托理财完成后及时取得投资证明并记账、归档[16] 其他要求 - 财务部结算人员每月报告委托理财情况[11] -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交易标的应安全可控[18] - 按上交所要求及时披露委托理财信息[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