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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羊股份(30074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水羊股份水羊股份(SZ:300740)2025-07-22 12:46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担保除外)及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12] - 与关联人发生超3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获赠现金资产和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0]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了解标的状况、交易对方情况,确定价格,必要时聘请中介[19]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15] - 已审议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6]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开招标等导致的关联交易可豁免审批义务[23]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并追责[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