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申报 - 新任、信息变化、离任董事和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3] 股票交易报备 - 董事和高管应委托董事会秘书对6个月内竞价交易买卖股票意向报备[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3个交易日内报送《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4]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在15个交易日前书面申请并填写问询函,每次披露减持区间不超6个月[5] - 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需披露进展情况[5]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5]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7]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7]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管在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8] - 公司董事、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8] - 公司董事、高管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9][10]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0] - 董监高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份锁定 - 登记结算公司自董事、高管申报离任日起6个月内锁定其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11] 增持规定 - 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30%但未达50%的董事、高管,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11] - 董事、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12] - 相关增持主体在拟定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13][14] - 属于特定情形的董事、高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时等情况需披露股份增持结果公告和律师核查意见[14]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每累计增持股份比例达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时,需披露股份增持进展公告[15] - 相关增持主体完成或提前终止增持计划应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公司应披露实施情况[16]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16] 违规处理 - 公司董高及相关主体违规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6] - 董高买卖股票违规,公司交监管部门处罚[16] - 董高违规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不良影响引咎辞职,重大影响或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7] 其他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按规定报告或披露[17]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7]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为准[17] -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
水羊股份(30074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