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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羊股份(3007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水羊股份水羊股份(SZ:300740)2025-07-22 12: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6种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6]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前10日提临时提案[9]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9]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0]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0]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起止要求[1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特定情形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内容[2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24][25] 特殊情况处理 - 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处理并公告和报告[25] - 通过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25] 其他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26] - 公告等在指定媒体公布,补充通知在指定报刊公告[28] - 规则中部分词汇含数规定[2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等,自股东会通过生效[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