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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2025-07-21)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SH:600580)2025-07-21 10:16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不受通知时间限制[12] - 应由2/3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4]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7] 方案审批 - 制订的董事业绩考核体系与指标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9] - 制订的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制订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长期激励和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9] 考核流程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分述职自评、绩效评价、提出报酬奖励三步[17]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3] - 细则自公司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32]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