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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集团(60062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华谊集团华谊集团(SH:600623)2025-07-21 09:45

股东大会相关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7月31日下午2:00,地点在上海市徐家汇路560号3楼会议室[9] - 股东大会发言需会前十五分钟向秘书处登记,发言人数限五人,按持股数取多的前五名,发言时间不超二分钟[6]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11] 公司资本与股份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22,831,280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22,831,280股,股本结构均为普通股[14] - 公司发起人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432,005,400股,出资时间为1992年8月7日[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等将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0]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2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人数不足5名等三种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4]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书面反馈[25] -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通知需包括会议时间、地点等内容[27] 会议表决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10%等需特别决议通过[32]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3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38]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41]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55]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56] -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拟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6] 审计与财务 - 公司设总审计师1名,推动内部审计监督体系建设[5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