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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亚国际(3006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7月)
宣亚国际宣亚国际(SZ:300612)2025-07-18 11:46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信息报告义务人[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或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9]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报告[11] 关注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该资产的30%属重大风险事项[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15] - 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5] 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报告情况[19]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需及时报告[20] - 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一次未完成交付或过户进展情况[20] - 董事会秘书接到重大信息报告后当日内决定处理方式[21] - 重大信息报告需书面形式,含事项原因等内容[21] 责任与义务 - 发生应上报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责任[24] - 公司信息报告义务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4] 制度相关 - 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等规定执行[26] - 制度与国家日后颁布法规等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