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4] 交易审批 - 对外投资等交易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占比超50%,报股东会批准[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报股东会批准[7] - 对外捐赠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50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超1000万元,报股东会批准[7]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于会议召开十四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1][12] - 召开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五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2]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相关事项或提案,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三日之前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4] 董事履职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书面提延期召开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1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出现此情况,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决议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特殊规定从其规定[21][22][2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23]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28]
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