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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威孚高科威孚高科(SZ:000581)2025-07-18 10: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四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4] 交易审批 - 对外投资等交易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占比50%以上,报股东会批准[6]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报股东会批准[6][7] - 对外捐赠单笔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超50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超1000万元,报股东会批准[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1][12][13] - 临时会议召开五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情况不受此限[15]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或增减提案,应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不足三日会议日期顺延[17] 出席与决议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董事会建议撤换[19] - 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同意票通过(特殊规定除外)[23]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3]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4]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出席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规定 - 除特定规定外,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18] - 董事会应按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授权行事,不得越权[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