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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威孚高科威孚高科(SZ:000581)2025-07-18 10:31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临时股东会提议及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五日内发出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相关方可进一步行动[6] 自行召集股东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持股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十[7] 股东提案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1]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日相关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4] 股东会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有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投票时间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股东参会及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16] 股东会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由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19] 年度股东会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应作报告[31] 中小投资者表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0]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0] 董事选举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35]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40] 股东会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分别统计并公告不同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42]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争议处理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或裁定前执行股东会决议[27] 法院判决后处理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生效后配合执行[27] 前期事项更正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议事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所称公告指在符合规定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29]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9] 公司及时间信息 - 公司为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