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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公司章程(草案,H股上市后适用)
威孚高科威孚高科(SZ:000581)2025-07-18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5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00万股,9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785,693元[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435,500股,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66,785,693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2]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14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不包括库存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8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需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9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 - 公司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120]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1]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向董事会负责[127]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业务,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0]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