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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孚高科(00058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威孚高科威孚高科(SZ:000581)2025-07-18 10:30

股份与股本 - 2025年已回购5200600股A股股份并注销,总股本变更为966785693股,注册资本变更为966785693元[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4355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一元[4] - 原章程公司股份总数为971986293股,修订后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66785693股,均为普通股[4] 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 - 修订《公司章程》时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3] - 原章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提案,修订后降为1%[13] 股东与股东会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6]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4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2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3] - 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其中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20]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6]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0]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公司合并、分立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32] - 公司自合并或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32] - 公司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