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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网储能(600995) -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南网储能南网储能(SH:600995)2025-07-18 0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96005805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39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9600580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公司因章程规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依法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1/3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8]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122]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9][140] 公司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会计师1名[146] - 公司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设总法律顾问1人[152]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152]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报[158]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公司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副书记,含专职副书记,设纪律检查委员会[9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由董事会决议,无需股东会决议[181] - 公司被宣告破产按企业破产法律实施清算[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