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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00068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山推股份山推股份(SZ:000680)2025-07-16 12:16

报告披露时间 - A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在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10] - H股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11] - H股年度业绩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编制并披露,半年度业绩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1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2] 信息披露相关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等多类主体[4] - 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公开披露信息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 - 在联交所网站披露的文件同时在公司官方网站登载[5]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8]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重大事件[1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19][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重大事件[20][24] 内幕信息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8]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8] 人员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34] - 董事应关注公司情况并及时报告重大信息,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43] - 监事监督董事和高管信息披露行为,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44] - 高管及时报告公司经营或财务重大事件,当日书面报告并签名[45] 其他制度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监督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55] - 证券部门专人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7] - 各部门、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58] 信息豁免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应保守国家秘密[64] - 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满足条件时应及时披露[64][65]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经证券部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审核审批[66] - 应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