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股份(0006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况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监事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或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临时提案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经确认不得变更[15] 会议变更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有情况应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5] 参会表决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9] 报告制度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1] 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2] 表决规则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3]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3] 出席宣布 - 会议主持人应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及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