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603062)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股权与管理 - 母公司持有子公司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子公司[8] 人员管理 - 子公司、分公司董监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2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14] - 子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可连聘连任[14] 财务制度 - 子公司、分公司每月递交月度财务报表,每季度递交季度财务报表[16] - 子公司采用母公司统一制定的基本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20] - 未经母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贷款、借款、担保或出借资金[2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分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服从母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9] 资产处置 - 子公司不动产购置和处置经股东会批准,生产设备和办公车辆购置、处置经董事会批准[29] 业务限制 - 子公司不得从事高风险投资或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31] 事项审议 - 子公司、分公司特定交易事项按规定提交母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9] 责任追究 - 越权行事造成损失,对主要责任人员处分并要求赔偿[22] 信息管理 - 子公司、分公司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报告依母公司相关制度执行[22][26] 内控建设 - 子公司参照公司制度建章并备案,按内控规范建设内控体系[24] 监督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实施定期报告、实体考核、监督审计等制度[27] - 母公司不定期向子公司、分公司派驻审计人员检查财务及经营活动[27] - 母公司委派或聘任的子公司人员定期述职,公司考核其工作[27] - 母公司定期评价子公司、分公司内控制度实施及检查监督工作[28] 制度生效 - 本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7月16日生效[30]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