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603062)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不少于3名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补足[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20] -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8] 决策与报告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11] - 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1] 其他规定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独立董事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0] -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20]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1] - 会议记录成员签名,交内部审计部门保存[21] -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对审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2]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细则由董事会制订并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由委员会提出、董事会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