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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盛股份(83266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方盛股份方盛股份(BJ:832662)2025-07-15 13:17

制度审议与发布 -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24] 报告义务人 - 包括控股股东、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5] 报告标准 - 部分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成交占比0.2%以上且超300万元需报告[11]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12] - 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2]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比例增减5%(不含)或1%时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报告[14] - 公司担保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需报告[14] - 控股股东等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需报告[12]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应第一时间向董秘报告[18]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时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19] - 事项有进展变化,报告义务人应及时报告[19] 管理与监督 - 董秘办公室负责投资者沟通及信息管理监督[19] 信息发布规定 - 未经授权各部门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21]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应上报事项,公司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1] 制度适用与解释 - 制度未规定适用法规和章程,抵触时以后者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