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盛股份(83266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8] 补选解聘 - 董事辞职公司需60日内补选,特定情形1个月内离职或解聘[10] 手续义务 - 离职生效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董事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4] 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5]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8] 补选解聘 - 董事辞职公司需60日内补选,特定情形1个月内离职或解聘[10] 手续义务 - 离职生效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董事忠实义务1年内有效[14] 股份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