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3003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决策 - 董事长决定低于30万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0万或占净资产0.5%以下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9] - 董事会审议30万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9] - 股东会审议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9]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回避表决[11] 事前认可与披露 - 拟提交股东会的关联交易需获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事前认可并披露[10]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12] 日常关联交易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年度和半年度报告汇总披露,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12] 特殊交易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交易包括受赠现金、债务减免等[14]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履行义务[14] 披露要求 - 披露关联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5] - 关联交易公告包括交易概述等内容[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含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17] - 未确定价格仅参考市场价格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17] 子公司规定 - 子公司拟进行关联交易按规定执行[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不一致时按后者修改制度[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