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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信息(3003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创意信息创意信息(SZ:300366)2025-07-15 10: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召开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应提前20日公告通知;召开临时股东会,应提前15日公告通知[12] 股东会授权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投票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5]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情况可豁免[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交易需股东会审议,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8] 对外担保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9] 股权登记与提案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提出改变募股资金用途提案,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说明原因、新项目概况及对公司未来的影响[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后,应就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并作为年度股东会提案[25] - 董事会提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时,需详细说明转增原因[25]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表决通过;解聘或不再续聘应事先通知并说明原因[25]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会议方式与投票 - 股东会以现场开会为原则,还提供网络便利,股东通过此方式参加视为出席[17]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9] 临时股东会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3]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34]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7] 表决相关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8]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8] 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1] -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等公司需分别统计并公告不同类别股东出席及表决情况[41] - 会议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1] 议事规则 - 议事规则未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43] - 董事会可修改议事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3] - 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