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新能(600173) - 卧龙新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票交易规则 - 董高买卖股票及衍生品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6] - 董高应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6] - 董高所持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披露[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高股份不得转让[10] - 董高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 [11]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提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12] - 减持完成或期满2日内公告情况[13]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14] 交易禁止期 - 定期报告公告前董高不得买卖股票[15]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收回收益并披露[8] - 违反《证券法》所得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