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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唐山港唐山港(SH:601000)2025-07-15 08:0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连聘可连任[12] - 解聘需有充足理由,特定情形应一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聘任新秘书[14] 职责范围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等事务[7] - 负责董事会筹备、通知送达等工作[17] - 负责股东会筹备、通知股东等工作[18] 其他规定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要求任职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14] - 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被解聘或辞职离任,应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15] - 年度股东会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十五日前通知股东[18] - 股东会召开前需置备资料供股东查阅[18]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0]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