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研究人员选择标准程序、遴选审查人选等[7] - 就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管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8] - 有权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人,费用由公司承担[9] 人员选任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3] 会议相关规定 - 根据主席提议不定期开会,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