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5] 管理与流程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最高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8] - 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及时登记报送[10]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填报有人员范围、登记项目等要求[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6]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1]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提供内幕消息,5%以上股份股东受此限制[19] -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视情节处罚,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1] - 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追究责任[21] - 中介机构及有关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解除合同、报送处理并追究责任[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