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601000) -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修订后设立党组织,配备党务人员并保障经费[5] - 修订后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股份相关 - 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数为5,925,928,614股,均为普通股[6]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有权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等事项[11] - 特定担保、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 - 特定情形下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2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28] - 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修订后党委由5至9人组成[20][21] - 党建工作经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安排,税前列支[20] -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党委前置研究讨论[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