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7-1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4]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4]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5] 委员会要求 - 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5] 议案相关 - 董事、总裁均有权向董事会提议案,内容需合规且属职责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决议事项[13] 秘书规定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离任前需审查移交[10] 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提议可开临时会议,十日内召集主持,通知不少于会前三日[15][18][19]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2][21][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2][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请暂缓表决并明确条件[23] 会议记录与档案 - 董事会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内容,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十年[25][26][27] 决议执行 - 公司总裁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董事长可跟踪检查督促纠正[29][31] 规则生效与修改 - 本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修改需报股东会批准[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