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7-1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4] 任期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人数要求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未达规定人数2/3前暂停行使职权[5] 会议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可随时通知[11] - 应由2/3以上(含本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委托出席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委员[14] 考评流程 -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需经述职、评价、提报酬三步[29] 决议规则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3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22] 回避原则 - 对董事个人评价或讨论报酬时该董事应回避[24] 委员权限 - 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情况[27]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材料[27][30] - 可向董事和高管质询并要求其回复[50] 细则规定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31] - 本细则的修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才有效[31]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