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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电驱(600580) - 卧龙电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07-13)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SH:600580)2025-07-14 10:0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7] 提名与选举规则 - 委员提名需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1/3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1/2以上同意当选[4] - 董事等选任需在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1] 会议规则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原则需提前两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保证2/3以上委员出席可随时通知[13] 职责与权限 - 负责研究、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可委托猎头公司协助寻找候选人,费用由公司承担[14] 其他规定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下设工作组,负责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9]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应于决议生效当日向公司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6]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19] - 董事会可撤销相关议案表决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19]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细则同时废止[21]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