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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7月修订)
先惠技术先惠技术(SH:688155)2025-07-11 10:01

权益保护与规范 - 公司制定规范贯彻证券市场原则,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占用公司资金[4][5] - 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保障资产、人员等独立[7]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并签书面协议[10] - 应审慎质押公司股份,合理使用融入资金[10] - 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应履行程序并明确结算期限[10] - 不得强令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10][11] 信息披露要求 - 控股股东等应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相关工作[13] - 应严格履行承诺,披露履行情况,变更需按规定决策[14] - 发生特定情形应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1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信息[16] - 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披露信息[16]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信息[1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平仓风险需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信息[17] 减持与控制权转让规范 - 存在特定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21] - 转让控制权前存在特定情形应予以解决[21] 议案与承诺规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出议案应考虑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影响[23] - 应配合公司保障其他股东权利[23] - 应保证承诺有效施行,有履约风险需提供担保[23] 主体适用规定 - 视同实际控制人行为的主体适用本规范相关规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