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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先惠技术先惠技术(SH:688155)2025-07-11 10:01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不分配利润情形 - 最近一年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等,且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负时可不分配[7] 现金分红要求 - 未来12个月无重大资金支出且满足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等,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9]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0] 审议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议股利分配方案需全体成员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政策调整 - 遇不可抗力等重大变化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董事会论证、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17] 信息披露 - 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9] - 盈利且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红低于30%需详细披露相关事项[19]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拟采取措施[20] 其他规定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22]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