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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688155) -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修订)
先惠技术先惠技术(SH:688155)2025-07-11 10:01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成员提名与选举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法院起诉违规董事和高管[9] 事项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方式有专人送达书面文件、邮件、传真,正常提前3日,紧急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8] - 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时间地点、期限、讨论议题、联系人及方式、通知日期[19]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0] 委托出席规则 -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22] 委员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权,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3] 文件保存期限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等书面文件、电子文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会议召开方式 -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22] 授权委托书要求 -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并包含多项内容[23] 会议结果通报 -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不迟于会议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6]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6] 实施细则生效条件 -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