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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华辰江苏华辰(SH:603097)2025-07-10 10:01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关注[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或审计[13] 表决规则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事项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4] - 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投票表决,过半数有效表决权同意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14] 董事会规则 - 关联交易议案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关联股东未披露关联关系或回避,关联事项决议无效[1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9] - 公司有权撤销未按规定披露的合同、交易或安排[19] - 董事故意或重大过失未披露造成公司损失,公司可解除其职务并要求赔偿[19] - 四类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0] -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或终止需原批准机构批准[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