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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603097) - 江苏华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苏华辰江苏华辰(SH:603097)2025-07-10 10:01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5]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 独立董事任期与撤换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六年[6]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请股东会撤换[7]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致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要求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 因丧失独立性辞职或被免职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9] - 行使前三项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 2名或2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9]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应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9] - 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0]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0] 独立董事津贴与意见披露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0]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等,公司披露决议时应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1] 工作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工作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2] -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