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5] 募投项目相关 - 超最近一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9]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2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1] 资金置换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置换[11]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现金管理与流动资金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3]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4]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7] 协议与监管 - 募集资金到位1个月内公司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5]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并编制专项报告披露[21]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1] - 保荐机构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2] - 保荐机构每年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2] 决策程序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需董事会审议、保荐发表意见并披露[14] - 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及股东会审议[1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意见、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2] 其他 - 公司为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 - 制度“以上”“达到”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5] - 制度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规定为准[25]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5] - 文档时间为2025年7月[26]
信德新材(30134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