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02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及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8] 股东会相关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轻微瑕疵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6]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收到提议后需按规定反馈、通知[10][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有要求[12] - 股东会要求时,董事、高管应列席并接受质询,年度股东会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13] - 部分事项由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部分需特别决议通过[13][14] - 特定情形应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提名有规定[15]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任期为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16][17]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17] - 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在辞职或任期届满后3年内有效,商业秘密保护义务至秘密公开或失去价值[19]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比例及专业要求[20]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有专业要求[2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提议及召集有规定[23] - 有关联关系董事对相关决议无表决权,董事会决议通过条件有规定[23]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职权行使有规定[24][25][2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转增有要求[29][30] -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4个条件,分红比例按不同阶段有规定[30][31] 公司运营相关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3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减资有程序规定[33] - 特定情形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需特定比例通过[34]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清算有程序规定[35] 章程修订相关 - 2025年7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议案[1] - 章程修订后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规定[1] - 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38] - 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39]
信德新材(301349) -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