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参与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1亿元参与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占比13.29%[1][2] 业绩影响 - 本次签订的协议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1][35] 基金情况 - 长沙泉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基金首期募集规模6.52亿元,目标总规模10亿元[19][21] - 投资于大消费产业的资金不得低于基金实缴总额的80%[19] - 各合伙人分三次缴付实缴出资,首次40%,第二次和第三次各30%[22] - 自基金首次交割日起3年内,对外投资未达认缴出资总额50%,投资期提前终止[22] - 基金管理费费率为2%/年[22] - 基金可分配资金包括股息、红利、转让所得等[25] - 可分配资金分配先按实缴比例给出资额,再给有限合伙人单利8%收益,接着给普通合伙人单利8%收益,剩余资金有限合伙人分80%,普通合伙人分20%[26] - 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中普通合伙人应不低于1%[21] -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2/3票及以上赞成投资项目决策有效,关联委员回避时需其余委员全票赞成[30] - 基金存续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6年,可延期3次,每次不超1年,原则上不超10年[33] 合伙人出资 -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760万元,出资比例1.00%[19] - 长沙市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认缴出资1.45亿元,出资比例19.27%[19] - 上海亿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缴1.8亿元,占比23.92%[20] - 深圳市豪禧投资有限公司认缴4500万元,占比5.98%[20] -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认缴1亿元,占比13.29%[20] 风险与争议 - 合伙企业投资可能面临效益不达预期、投资计划推迟、经营期限延长等风险[36] - 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受中国法律管辖[34] - 因协议引起的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4] 责任与事务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31][32] - 普通合伙人按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经营管理,有限合伙人可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30][31] 分配与亏损 - 合伙企业解散前分配优先现金或公开交易证券,必要时可非现金分配[28] - 合伙企业投资亏损按不同原因由相关合伙人分担[34]
香飘飘(603711) - 香飘飘关于公司参与认购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