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对外投资形式 - 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等多种形式[5] 投资审议程序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及时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12] 投资审批权限 - 除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经理审批[12] 投资相关规定 - 股东会、董事会对投资事项作决议时,关联股东、董事应回避表决[13] - 经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合同和制订章程[13] 投资处置 - 投资项目明显有悖公司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或收回对外投资[15][16]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批准实施对外投资相同[17] 投资监督 - 公司董事会应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情况[19] - 重大投资项目出现问题时董事会应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责任[19] 责任追究 - 对外投资单位弄虚作假等造成损失要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19] - 对外投资审查部门审查不严等造成损失要视情节处分[19] 审计检查 - 公司审计部门应每年末对对外投资全面检查并审计子公司[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21] - 制度与法规等抵触时以法规等为准[21]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