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60365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控股股东规定 - 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等[5] - 控股股东行使表决权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12] - 控股股东对公司应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12] 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8] - 财务部门应定期自查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9] - 若发生违规资金占用应制定清欠方案并报告公告[10] 责任机制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等工作第一责任人[8] - 公司及子公司违规致占用资金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对相关责任人处分追责[17] 监督审计 - 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出具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专项说明[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0] 制度相关 - 制度内容冲突或有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