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审批 - 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融资事项,报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总裁审批[10] - 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的融资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批[10] - 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融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批准[10] 担保审批 - 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2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2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2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2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年内累计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21]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相关股东回避表决,需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21] 担保调剂 - 公司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预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被担保人有相关限制条件[22]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2] 合同签署与备案 - 公司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或对外担保事项批准后,由相应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署合同[23] - 融资或担保合同签署当日需报送公司金融部及证券部登记备案,证券部视规则披露[23] 担保后续管理 - 被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公司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需重新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24]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现问题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24] - 债务到期被担保人不履行义务,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应及时追偿[24] - 公司董事会定期核查担保行为,发生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25] 信息披露 - 公司融资及对外担保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了解并披露[27]
宝馨科技(002514) -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