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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0013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登康口腔登康口腔(SZ:001328)2025-07-11 11: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等提出[5] - 董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需书面说明披露[23] - 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披露[2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会撤换[25] 董事会会议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原则上每半年一次[10] - 多种情形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11] - 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8] - 特定情形董事长十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提前三日通知董事[18]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22] 董事会决议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29] 公告与执行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保密[1] - 决议公告包含会议通知等内容[1] - 重大事项公告按规定格式披露[1] - 董事长督促决议执行,有问题及时召集审议[1] - 董事长定期了解决议执行情况[1] 档案与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十年[1] - 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按日计算从发出通知当天起算[3]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3]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