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通过协议等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重大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和总经理办公室[10]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或能实际控制董事会[10] - 公司推荐董事会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汇报并备案决议或纪要[11] 人员管理 - 控股子公司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公司推荐人员担任[12] - 控股子公司建立人事、工资制度并报公司备案[21] - 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按绩效挂钩制定,批准后实施并备案[21] - 招聘人员不纳入公司编制,待遇自定,支出列成本[21] 财务与核算管理 - 公司对子公司、分公司财务核算及报告实行统一会计电算化[15] - 子公司、分公司遵循母公司会计政策核算[16] - 子公司会计政策等遵循公司财务制度[16] -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制度适用于子公司[16] - 子公司及时报送报表等资料,报表接受审计[16] 投资与融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经自身审议后报公司审批[17] - 融资需公司担保时提前报材料,经审核可能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7]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担保[17]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执行董事权限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经理权限,超权限报公司审议[19] 文件资料管理 - 控股子公司向内控制度等文件资料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变更及时更新[23] 奖惩与制度实施 -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情况对负责人奖惩[26]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和解释权归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