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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同庆楼同庆楼(SH:605108)2025-07-11 11:01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标准以下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0] - 重大关联交易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讨论[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13]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7][18]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订立书面协议并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 已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时,按交易金额提交审议[20] - 日常关联交易超预计总金额,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2] 信息披露 - 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进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24] - 披露关联交易事项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5][26]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独立董事决议等内容[26][27]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和披露[27] 其他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处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