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超过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0] 资金管理期限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6]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21] - 募投项目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实施地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两日内公告[21]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3]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应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并披露相关信息[17] - 公司拟对外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1]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两日内公告[2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0]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2]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22]
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