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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庆楼(605108) - 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同庆楼同庆楼(SH:605108)2025-07-11 11: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0]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6]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19]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21] - 临时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披露[21] 股份变动披露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29] 股东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及时报告[31]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2] 关联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5]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44] 责任人规定 - 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26]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34] - 董事长、总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1]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他人不得进行相关活动[4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39] - 公司与机构或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46] - 公司应向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46] - 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8] - 未按制度披露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将对责任人给予行政或经济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48] - 制度与相关法规冲突时按法规执行[5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5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51] - 制度涉及同庆楼餐饮股份有限公司[52] - 制度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