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独立董事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审计部设置 -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 督导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2] 资料保存 - 工作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1] 报告披露与审议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披露年报时披露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4] 违规处理 - 被审计单位违规,内部审计部门责令改正或报董事会处理[16][17] - 被审计单位违法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 内部审计人员犯罪依法移送,未犯罪按公司规定处理[18]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董事会修订[20] - 由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21]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和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