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301022)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交易规则 - 金融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套期保值等为目的[4]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外汇交易金额不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量[4][6] 审议决策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等上限占比及金额高时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的交易[7] 额度管理 - 可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合理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8] - 董事长负责审批,已审批总额度内可十二个月循环交易[10]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流程、评估风险、审核交易等工作[11]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交易合规性及风险控制程序执行情况[13][23] - 证券部审核决策程序合规性并实施信息披露[13] 风险管理 - 针对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25] - 相关部门跟踪衍生品价格变化,评估风险敞口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2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批准后及时披露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22] - 定期报告中披露已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信息[22] - 交易业务合计亏损或浮亏达一定标准时临时公告披露[23] 其他 -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参照本制度执行[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26] - 本制度生效后《外汇管理制度》作废[26]